上林县振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莫方林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25MA5K9UFM0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文明路68号(振林.锦绣园8栋振林集团二楼) 【一照多址企业】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2
(2024)桂0125民初10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纳芬贸易有限公司
上林县振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上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上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完成象山水厂的建设后开始陆续接管并运营上林县澄泰乡片区的澄泰街、漫桥村、象山社区等地的供水业务,接收时涉及在用水表共3787个,上述水表均未进行强制检定。2025年6月27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编号:桂南上市监责改〔2025〕DF0627-1号),要求当事人于2025年7月27日前予以改正;当事人于2026年3月27日提交了《上林县振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计量水表到期轮换专项方案》,提出超期水表轮换的现状及难点,以及分期分批轮换计划;截至2026年8月7日,上述3787个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中,已有520个完成更换且均已进行首次安装强制检定,另有43个水表已停用,尚有3224个在用水表未进行强制检定。因当事人接收上述水表时均无具体准确的安装时间记录,致使其无法提供相关购进记录及安装信息,故上述水表的使用年限无法核查。当事人作为一家供水企业,在接收上述未经检定的水表后,即将该批水表用于日常用水量抄录,并以1.73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其行为构成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开展贸易结算的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处罚如下: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