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开鲁县幸福镇洪志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耿洪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523MA0N66FY0R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通辽市开鲁县幸福镇所在地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法规市监处罚〔2024〕348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酸奶是2024年11月2日从开鲁县开鲁镇锦利达商行购进的,一直摆放在柜台附近的货架上在常温环境下销售。其中,伊利低脂高钙原味酸奶、伊利原味酸奶和骑士益生菌酸牛奶的贮存条件都是2℃-6℃冷藏存放,因当事人为对销售酸奶的贮存条件没有引起重视,以为放在货柜上销售也可以,没有将酸奶按照贮存条件冷藏存放销售。对于上述行为,当事人承认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元
开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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