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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登远石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304952908J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金马路88号重庆中帆(走马)国际石材城C2区5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4
(2024)渝05民初18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登远石材有限公司
沈**,孔**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6-26
(2024)渝0105民初172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游*,陈**,陈*,重庆登远石材有限公司,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大东石材厂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高新市监处罚〔2026〕35号
经查,重庆登远石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依法注册登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金马路88号重庆中帆(走马)国际石材城C2区57号从事销售石材,建筑材料(不含化危品),洁具,陶瓷制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水溶性涂料、五金交电,百货(不含农膜)、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钢材等的经营活动,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迁至重庆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路88号重庆中帆(走马)国际石材城C2区102号从事经营活动至今(2025年10月)。2025年7月18日,重庆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路88号重庆中帆(走马)国际石材城C2区102号发生一起叉车(叉车司机陈军)导致的事故,造成一人(熊禄书)死亡,2025年7月25日,重庆高新区走马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未及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我局已向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另外,当事人还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本次事故发生由死者熊禄书本人、叉车司机陈军直接造成,当事人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未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未保证叉车的安全运行,人员管理缺失,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使当事人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事人未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未及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第四十八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场车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场车安全总监和场车安全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之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之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之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处罚。 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80000元;2、通报批评。
180000.00元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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