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莎家邦新食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涂朝远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DNCK1F0D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腾达园兴华十支路20号C座A区1楼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寺处罚〔2026〕1号
2025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通过当事人工作人员手机登录抖音团购“饭小满honolulu 风味鲜切自助烤肉”,发现有产品名称“皇帝的晚餐-单人(双人、三人、私人)鲜切创意烤肉无限量”等四种产品,“三次卡-皇帝的晚餐-一票通吃”一种产品,“暑期特惠-皇帝的晚餐-儿童鲜切创意烤肉无限量”一种产品,均有划线价,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经询问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被比较价格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和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当事人为获取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增加销售订单,于2025年5月份开始标明被比较价格(划线价),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后,当事人主动自我纠错整顿,2025年9月13日就已经整改完毕。当事人自述除上述产品外,无其他产品标明被比较价格(划线价),当事人称抖音平台销售单量为预约订单,有大量预约订单实际未核销,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已核销的订单,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或收费票据,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九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一)无合法销售或收费票据的;”故无违法所得。
1、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