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泉饮品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阳洋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681MA68EYE54M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连山镇龙泉村4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广市监处罚〔2026〕6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9月5日共计生产入库“汉州泉天然含锶泉(包装饮用水)”产品120桶,出厂检验结论为合格。案涉产品生产当日,臭氧混合塔杀菌环节中,臭氧输送机的气管有细小气孔,臭氧输送的同时,混合空气共同输送,导致案涉产品的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上述120桶“汉州泉天然含锶泉(包装饮用水)”产品于2025年9月5日销售完毕。该120桶产品分7单,分别销售给客户:郫县348、新都军屯、南门保利、沙堰西街、温江达尔顿幼稚园、鲁能小区、黄河路旭阳水业。销售单价每一单有所不同,销售给郫县348的单价为3.3元/桶,销售了20桶,销售金额为66元;销售给新都军屯的单价为3.8元/桶,销售了20桶,销售金额为76元;销售给南门保利的单价为3.3元/桶,销售了10桶,销售金额为33元;销售给沙堰西街的单价为3.1元/桶,销售了20桶,销售金额为62元;销售给温江达尔顿幼稚园的单价为3.8元/桶,销售了10桶,销售金额为38元;销售给鲁能小区的单价为3.2元/桶,销售了30桶,销售金额为96元;销售给黄河路旭阳水业的单价为3.2元/桶,销售了10桶,销售金额为32元。上述120桶共计销售价格为403元。销售单价平均值3.36元,案涉产品货值金额为403元。当事人案发后于2025年10月13日立即向七位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由于产品已售完,召回产品为0桶。\n当事人2025年9月23日共计生产入库“汐清山泉天然含锶山泉水”产品139桶,2025年10月10日共计生产入库“清泉龙泉山天然含锶山泉水”产品2961桶,出厂检验结论均为合格。案涉产品生产当日,系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调节不当,导致臭氧浓度偏高,致使上述两批产品溴酸盐项目不合格。“汐清山泉天然含锶山泉水”共139桶产品于2025年9月23日全部销售完毕。该139桶产品分2单,分别销售给客户:银沙正街、直营七店-新都。销售单价每一单有所不同,销售给银沙正街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50桶,其中活动赠送20桶,销售金额为69元;销售给直营七店-新都的单价为4元/桶,销售了89桶,销售金额为356元。上述139桶共计销售价格为425元;“清泉龙泉山天然含锶山泉水”共2961桶产品于2025年10月10日全部销售完毕。该2961桶产品分25单,销售情况为:销售给红土地庙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100桶,销售金额为230元;销售给清江街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70桶,销售金额为161元;销售给 美丰水业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160桶,销售金额为368元;销售给郫都德源文明街的单价为2.4元/桶,销售了197桶,销售金额为473元;销售给万和小区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110桶,销售金额为308元;销售给石油花园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200桶,销售金额为460元;销售给天宝路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159桶,销售金额为445元;销售给银沙正街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88桶,销售金额为202元;销售给蜀西环街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80桶,销售金额为224元;销售给直营七点-新都的单价为4元/桶,销售了79桶,销售金额为316元;销售给双流小易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150桶,销售金额为420元;销售给柏艺盛豪木门厂的单价为5元/桶,销售了50桶,销售金额为250元;销售给悦未来的单价为2.2元/桶,销售了99桶,销售金额为217.8元;销售给萃杰路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130桶,销售金额为299元;销售给棕南正街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100桶,销售金额为230元;销售给东光一巷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80桶,销售金额为224元;销售给下沙河光明水站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120桶,销售金额为336元;销售给双吉站吉桶装水的单价为2.2元/桶,销售了150桶,销售金额为330元;销售给双流黄甲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150桶,销售金额为420元;销售给石羊场一品泉的单价为2.2元/桶,销售了170桶,销售金额为374元;销售给南门保利的单价为2.3元/桶,销售了130桶,销售金额为299元;销售给伏龙小区的单价为2.5元/桶,销售了100桶,销售金额为250元;销售给同友路的单价为2.5元/桶,销售了130桶,销售金额为325元;销售给成华区龙潭寺的单价为2.8元/桶,销售了100桶,销售金额为280元;销售给当地的单价为3.1元/桶,销售了59桶,销售金额为185元;上述2961桶共计销售价格为7626.8元,当事人案发后于2025年11月08日立即向上述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由于产品已售完,召回产品为0桶。
1、没收违法所得8454.8元;\n2、罚款77000元。
77000.00元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