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宝财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422MA0UW2CY9L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红升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05
(2024)辽0404行初12号
行政行为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5
(2024)辽0404行初12号
行政行为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3
2024-02-26
(2024)辽12民终3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陈**,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开原市东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1-07
(2023)辽1221民初14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开原市东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陈**,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
铁岭县人民法院
5
2023-04-24
(2023)辽1221民初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姜**,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铁岭县人民法院
6
2023-04-11
(2023)辽1221民初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姜**,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铁岭县人民法院
7
2022-11-10
(2022)辽0422民初970号
劳动争议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
孙**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2-10-08
(2022)辽1221民初14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铁岭县人民法院
9
2022-08-19
(2022)辽1221民初14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铁岭县人民法院
10
2022-01-19
(2021)辽1221民初31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游**
铁岭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08
2024-03-18
(2024)辽0404行初1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与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22-03-31
2022-02-17
(2021)辽1221民初31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25907.48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30
2021-10-12
(2021)辽1221民初16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9-02
2021-08-17
(2021)辽0402执4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抚顺市隆江运输有限公司、抚顺宏奇商贸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抚交罚决字﹝2025﹞0406038号
所属货运车辆辽DB9611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
吊销涉案车辆营运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0.00元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2
辽抚交罚决字﹝2025﹞04060014号
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
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三天,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0.00元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3
﹝2024﹞0400078号
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
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三天,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0.00元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8
4
辽鞍交罚决字﹝2024﹞080103号
2024年05月11日9时00分,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于红刚、刘兆睿在南三环依法巡查时,发现欧曼牌辽DB0738(黄色)货车正在运输毛石车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一、罚款为0.1万元。
1000.00元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5
辽鞍交罚决字﹝2024﹞080104号
2024年05月11日9时00分,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于红刚、刘兆睿在南三环依法巡查时,发现欧曼牌辽DB5997(黄色)货车正在运输毛石车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一、罚款为0.1万元。
1000.00元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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