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欣恒多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军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4DULXJ2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汉川市西江乡北河村7组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5〕326号
现查明,好吃点香脆核桃饼、好吃点香脆杏仁饼、好吃点威轻脆威化饼干这三个产品是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1日在武汉的一家超市“武汉市黄陂区梅贤猛副食商行”开设的一个小程序“销售保”上面订购的,好吃点香脆核桃饼、好吃点香脆杏仁饼这两个产品都是当事人2024年10月21日订购,各订购3包,购进价格5.4元/包。销售价格为6.5元/包。好吃点香脆核桃饼销售2包,库存1包,好吃点香脆杏仁饼销售1包,库存2包,库存产品已经被查封扣押,当事人没有做电子台账所以具体销售日期不清楚;好吃点威轻脆威化饼干具体购进、销售日期及数量当事人不清楚,销售价格为6.5元/包,目前库存2包,已被查封扣押了。当事人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好吃点香脆核桃饼、好吃点香脆杏仁饼有购买记录;好吃点威轻脆威化饼干现场无法提进货票据及购买记录,该产品具体供货商无法查明,针对这一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下达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另查明,当事人一般有对货物的进行清理,在产品过期之前清理下架,只是近期当事人店附近的工厂都放假了,当事人也休息一段时间,开业前当事人有对店里的产品进行清理,因发现还有半个多月才到期,且产品较少,想着会销售出去,只是生意不好没有消费者,后期忘记清理。导致还有过期食品。
?根据上述调查我局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32.5元,违法所得为无法查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给予当事人:
?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好吃点香脆核桃饼1袋、好吃点香脆杏仁饼2袋、好吃点威轻脆威化饼干2袋;
2、罚款4000元。
4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2
汉川市监处罚〔2023〕272号
根据当事人笔录,执法人员查明本次抽检的不合格的产品,香蕉是当事人于2023年5月10日在汉川市水果市场购进的,具体供货商不清楚了。一共购进了25kg,购进价格为7.4元/KG,销售单价8.4元/kg;截止2023年8月15日上述产品均销售完。主要销售给当事人附近的居民了。当事人没有销售台账,具体销售时间无法查明。
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没有向供货商索要该批次的进货票据,也没有索取农产品的产地证明及检验合格证明和“一票通”的采购票据,当事人没有快速检测设备,销售前也没有做快速检测。
根据上述调查,我局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为210元,违法所得为210元。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