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何成琴蔬果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成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1MAC92DWG8P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街道花燕路口02-05-21锦花溪小区安置产业房13栋-1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花市监处[2023]163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螺丝辣椒、生姜)。当事人无法提供足以证明上述两种批次的食品(螺丝辣椒、生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证据,上述涉案产品螺丝辣椒共进货15Kg,购进日期:2023年7月5日,进货单价:5.6元/Kg,销售单价9元/kg;生姜共进货10Kg,购进日期:2023年7月1日,进货单价:15.8元/Kg,销售单价19.76元/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样品)。螺丝辣椒货值金额135元,违法所得51元;生姜货值金额197.6元,违法所得39.6元。螺丝辣椒、生姜货值金额共计332.6元、违法所得共计90.6元。
对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本案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检验报告(FHN20230729927、FHN20230729925)及抽样资料各1套,证明当事人销售的食品(螺丝辣椒、生姜)经检验不合格;
2.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各1份,证明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且现场检查未发现两种批次不合格食品(螺丝辣椒、生姜);
3.询问笔录1份,证明两种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货数量、销售数量和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可。
4.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者何成琴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覃梦兰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或相关单位(人员)签名(按印、盖章)认可。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2
筑花市监处罚[2023]140号
当事人何成琴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在花溪何成琴蔬果便利店涉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许可证从事卷烟制品经营活动。2023年5月17日,贵阳市花溪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上述何成琴经营的花溪何成琴蔬果便利店现场查获94.9条包含15个品牌的卷烟。经抽样送贵州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该批烟草为真品卷烟,经贵阳市烟草专卖局计划科核定该批卷烟价值34370元人民币,其货源为当事人在其店铺经理名下的雄丽小铺购进。至案发止当事人共销售2362元卷烟,获利236.2元,违法经营总额共36732元。案发后,当事人停止从事烟草制品经营。
罚款1.101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1019.60元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