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玉芳家庭农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玉芳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MAC1XYY09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厚莘村羊山坑塘岸区块(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717号
现已查明,永康市玉芳家庭农场在永康市石柱镇厚莘村羊山坑塘岸区块,从事猪、蛋鸡和肉鸡的饲养及相关产品销售,主管部门认定为农户养殖。2025年8月5日,当事人因猪生病购入氟苯尼考粉,并混入猪饲料内使用。2025年9月共剩余10只老鸡和20个鸡蛋待售,9月10日,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对其待售的2只老鸡和15个鸡蛋抽检,结果显示鸡肉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检测值272μg/kg(判定值为≤100μg/kg),不符合GB31650-2019要求,鸡蛋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检测值601μg/kg(判定值为≤10μg/kg),不符合GB31650.1-2022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待售货值金额总计2040元,违法所得共计430元。
1、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叁拾元整(¥430.00)
500.00元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