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莲都山超生活超市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纪庭祖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5MABU0WC08B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宾阳街道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一期配套场地6号楼配套DJ-F2层40B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3]238号
当事人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西南国际商贸城一期6号楼配套DJ-F2层40B号“观山湖区莲都山超生活超市中心”经营的“双汇牌午餐方腿香肠”是2023年1月13日从清镇市顺源食品商行购进了10件,12个/件,进购价7.75元/个,销售价9.5元/个, 2023年5月7日销售的2个“双汇牌午餐方腿香肠”生产日期是2023年1月3日,保质期90天,截止被投诉时,已超过保质期34天,另一个同批次的“双汇牌午餐方腿香肠” 截止被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43天,违法经营额:28.5元,违法所得3.5元。
货值金额:销售价9.5元×3个=28.5元
违法所得:销售价9.5元-进购价7.75元=1.75元
1.75元×2个=3.5元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2
观市监处罚[2023]252号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豇豆于2023年4月8日,从扎佐农贸批发市场的农户处购进,共计15kg,进价10元/kg,销售价为13.98元/kg,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止案发时,当事人于2023年4月10日、11日销售了7.86kg,销售额109.88元,获利31.28元,剩余的7.14kg没有销售已自行处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XBJ23520115702804045),并进行现场检查的事实;
2.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豇豆进货来源以及销售情况的事实;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复印件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复印件一份,证明抽样检验的事实;
4. 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豇豆,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5.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的事实;
6.当事人提供采购收货单一份,商品销售明细报表一份,证明当事人进销货数量价格的事实;
7. 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一份,证明送达的事实;
8.办案人员拍摄现场经营场所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客观事实;
9.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10. 当事人提供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明委托的事实。
11. 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一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相关人签名或盖章认可。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