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光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2MA5NN7992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东部吹填区北部湾大货车物流服务中心C区31号库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0
(2024)桂0602民初224号
修理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港口区路博轮胎店
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王*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2
2024-03-13
(2024)桂06民终3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鑫晟明进工程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1-13
(2023)桂0602民389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物有限公司
于**,于**,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4
2023-10-08
(2023)桂0602民初389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5
2023-09-05
(2023)桂0602民初389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6
2023-02-21
(2022)桂0602民初52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鑫晟明进工程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7
2022-09-13
(2022)桂0602民初34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鑫晟明进工程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8
2022-07-29
(2022)桂0602民初2349号
不当得利纠纷
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
孙**,广西安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中心支公司,李**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30
2023-12-08
(2023)桂0602民初525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鑫晟明进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27
2022-10-08
(2022)桂0602民初34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鑫晟明进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311交罚﹝2026﹞0004号
2025年04月12日22时54分,林淑华驾驶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P80758货运车辆途经永福县曾村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83.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52.6吨,超限率为169.68%。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驾驶货车超限通行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按照提示及时主动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整(¥13800)
13800.00元
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2
桂0600交罚﹝2025﹞290号
2025年07月25日09时55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鑫、苏振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60017055、20060017019)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湾大道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苏拓驾驶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P56508重型自卸货车,从企沙镇运载至防城港务局码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P56508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602006728。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P56508重型自卸货车擅自以焊接形式增加栏板在货箱左右两侧,增加栏板高度为0.8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9
3
桂0306交罚﹝2024﹞0026号
2024年10月31日18时52分,林淑华驾驶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P80758货运车辆途经国道321线温氏公司门口临桂往龙胜K601+500M至K602+100M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93.9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62.92吨,超限率为202.97%。
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元整(¥17800)
17800.00元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2024-12-25
4
桂1300交罚﹝2024﹞040074号
2024年04月18日02时10分,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建健,蓝少忠(执法证号分别为20130017006,20130017041)经行政检查,在来宾市委党校路段发现,黄玉松驾驶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P59028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乘龙LZ3314M5FB,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煤,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97.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 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重66.40吨,超限率214.19%。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19400)
19400.00元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9
5
桂临交罚(2024)41号
2023年11月8日10时49分,在临桂区G322国道路口,经临桂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司机戴勇驾驶的桂P81307货车。经调查,该车所属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经现场与司机共同测量确认,车厢加高栏板0.9米,该行为属于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有现场笔录、照片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决定给予捌仟元整(8000元)行政处罚
8000.00元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4
6
﹝2024﹞41号
2023年11月8日10时49分,在临桂区G322国道路口,经临桂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司机戴勇驾驶的桂P81307货车。经调查,该车所属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经现场与司机共同测量确认,车厢加高栏板0.9米,该行为属于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有现场笔录、照片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决定给予捌仟元(8000元)行政处罚
8000.00元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4
7
桂1306交罚﹝2024﹞005号
2024年03月22日08时33分,合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军,谭乃玉(执法证号分别为20130617021,20130617002)在合山市S510和322国道交叉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玉松驾驶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P59028重型自卸货车,从合山市三矿运载煤炭至合山市电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500元。桂P59028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602005612,黄玉松从业资格证号为来宾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该趟运输由黄玉松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根据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规定,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当事车辆桂P59028重型自卸货车栏板高应为1.5米。擅自增加栏板在车辆左右两侧,栏板高度2.11米,加高0.6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03-22
8
﹝2023﹞173号
2023年3月10日10时45分,在临桂区会仙镇良永路布机寨村路段,经临桂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司机林淑华驾驶的桂P80758货车。经调查,该车所属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经现场与司机共同测量确认,车厢加高栏板0.4米,该行为属于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有现场笔录、照片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决定给予陆仟元整(6000元)行政处罚
6000.00元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2023-10-20
9
桂临交罚(2023)173号
2023年3月10日10时45分,在临桂区会仙镇良永路布机寨村路段,经临桂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司机林淑华驾驶的桂P80758货车。经调查,该车所属防城港市超快物流有限公司,经现场与司机共同测量确认,车厢加高栏板0.4米,该行为属于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有现场笔录、照片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决定给予陆仟元整(6000元)行政处罚
6000.00元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2023-10-20
10
桂0702交罚﹝2023﹞31号
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5000.00元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