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庄蔬菜批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庄德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701MA174QQH2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敬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A1-1A21、1A22、1A23、1B21、1B22、1B23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市监处罚〔2024〕Z133号
1、该批发店经营的小白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该批次检验不合格的小白菜已全部售出,无库存,违法所得40.00元。
3、该批发店已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庄蔬菜批发店经营农药残留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小白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庄蔬菜批发店进行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6
2
松市监处罚〔2024〕支开Z48号
1、该店经营芹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该批次检验不合格的芹菜,无库存,违法所得170元。(100×1.7=170)
3、该店已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庄蔬菜批发店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但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芹菜时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建议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70元,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170.00元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