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恩尚赞恩希娜服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康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1MACBQ1C50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互贸区华埠大街6号满洲里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1F层1053A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满市监处罚〔2025〕81号
当事人销售的服装,标明图案“ZANEXENA”实际为“Zane&Xena”“Z&X”“赞恩希娜”商标,上述商标的注册人为负责人康飞的嫂子薛艳,当事人合法使用上述商标。
店内货架上正在销售的和店内存货间发现的服装共计2117件,均有标价。上述服饰装货值金额为1144851元。
万达广场南侧37号库房内发现1.ZANEXENA服装;2.西侧有电脑2台、标签打印机1台、A4纸打印机1台;3.西北侧有熨烫机1台、缝纫机1台;4.库房中间有制作的合格证(橙色)2箱(3800个/箱)零117个、商标签(灰色)3箱(4000个/箱)零31个;5.装有各种品牌和种类的服装标签的袋子1个;6.合格证、品牌签上标注为ZANEXENA图案,产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怡海广场西座18-H”,公司名称为“深圳市赞恩希娜服饰有限公司”的服装若干。(万达广场南侧37号库房内的服装另案处理)。
上述服装不是当事人生产或委托生产的,当事人进货时未索取相关进货票据和供货者资质材料。负责人康飞于万达广场南侧37号库房内将商标签、合格证等服装标识拆除,替换为定制的ZANEXENA图案的商标签、合格证等服装标识,替换服装标识的服装在满洲里市优赞恩尚服饰店和满洲里市恩尚赞恩希娜服饰店销售。当事人未提供定制商标签、合格证等服装标识的制作记录或凭证,无证据证明制作价格、数量和时间。
在经营场所、库房内未发现能够证明其过往销售服装存在伪造厂名厂址、伪造产品产地的证据,实际销售数量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处罚。
40000.00元
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