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万美阀门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妙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1MA2EPU5B3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东蒲村陆家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26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张**,张**,余姚市万美阀门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福鼎市桐山达兴五金店,福鼎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蔡**,福鼎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分公司,福鼎市朝龙五金店
福鼎市人民法院
2
2024-11-25
(2024)闽0982民初221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张**,余姚市万美阀门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福鼎市桐山达兴五金店,福鼎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福鼎市朝龙五金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公司,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蔡**,福鼎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分公司,张**
福鼎市人民法院
3
2024-10-21
(2024)闽0982民初221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张**,余姚市万美阀门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福鼎市桐山达兴五金店,福鼎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福鼎市朝龙五金店,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蔡**,福鼎市安然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分公司,张**
福鼎市人民法院
4
2024-10-18
(2024)浙0324民初5478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叶**
佛山市顺德区瑞延电器有限公司,永嘉县文意日用品商行,余姚市万美阀门厂
永嘉县人民法院
5
2024-10-16
(2024)浙1122民初2680号
产品责任纠纷
应**,应**,应**,温*
陈**,李**,余姚市万美阀门厂
缙云县人民法院
6
2023-12-05
(2023)苏1183民初9834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李**
句容市后白镇春萍日杂商店,余姚市万美阀门厂
句容市人民法院
7
2023-07-11
(2023)闽0211民初410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厦门市集美区迎友液化汽炉具店
余姚市万美阀门厂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8
2023-04-01
(2022)浙1002民初1531号
产品责任纠纷
王**
茂名市茂南区明波塑料加工厂,台州市椒江翠华煤气灶具店,台州燃气有限公司,余姚市万美阀门厂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9
2023-03-31
(2022)浙1002民初1531号
产品责任纠纷
王**
台州燃气有限公司,茂名市茂南区明波塑料加工厂,余姚市万美阀门厂,台州燃气有限公司工人路换瓶站,台州市椒江翠华煤气灶具店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10
2023-03-31
(2022)浙1002民初1531号
产品责任纠纷
王**
台州市椒江翠华煤气灶具店,茂名市茂南区明波塑料加工厂,余姚市万美阀门厂,台州燃气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30
2022-05-27
(2022)皖1523民初1175号
产品责任纠纷
周**、孙**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8-03
2018-05-23
(2018)浙0226民初1714号
产品责任纠纷
秦**与宁波奉化夏忆厨卫电器厂、余姚市万美阀门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97.5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4-27
2018-02-07
(2017)浙0226民7367号
产品责任纠纷
秦**与奉化市夏忆厨卫电器厂、余姚市万美阀门厂产品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
2016-10-21
(2016)豫1502民初2948号
产品责任纠纷
罗**、吴**等与余姚市万美阀门厂、信阳市浉河区超美阀门服务部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6〕23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4日和2023年12月24日各生产了50只型号为JYT 0.6L/B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成本价为10元/只,销售价为13元/只。2025年7月14日,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宁波市鄞州某装潢五金店店内销售的当事人生产的两批次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JYT 0.6L/B,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12月14日和2023年12月24日)进行抽样。并于2025年8月15日出具了编号为QGJ20250538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结构(一般要求)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尔后又于2025年8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QGJ20250533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结构(一般要求)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生产、销售记录,销量按照当事人所述每批次50只,两批次共100只予以认定。以上共计货值金额1300元,违法所得300元。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智平台执法办案模块,当事人曾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9月12日连续被我局以相同违法行为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并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300元;二、罚款3000元,共计罚没款3300元。
3000.00元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9
2
余市监处罚〔2025〕879号
经查明,2024年6月25日,当事人生产了一批型号为SYT1.2L-1/2F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用),成本价为10元/只,销售价为13元/只。 2025年4月29日,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象山某日用品店店内销售的当事人生产的型号为SYT1.2L-1/2F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用)(生产日期:2024年6月25日)进行抽样,并于2025年6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QGJ20250318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结构(一般要求)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5月28日,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永嘉县桥下镇某日用品百货店店内销售的当事人生产的型号为SYT1.2L-1/2F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商用)(生产日期:2024年6月25日)进行抽样,并于2025年7月2日出具了编号为2511304160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材料(膜片耐液化石油气性能)”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生产、销售记录,销量按照抽样单中象山某日用品店和永嘉县桥下镇某日用品百货店的进货数量予以认定,共12只。以上共计货值金额156元,违法所得36元。 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智平台执法办案模块,当事人曾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行为,于2024年10月10日被本局立案调查,于2025年5月19日被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因相同违法行为在一年内被本局行政处罚,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综合考量,决定给予一般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并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36元; 二、罚款312元,共计罚没款348元。
312.00元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