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彭一厨酒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昶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CR8D9R0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付畈社区晶帝学府1#楼S1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143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7月领证开业,门头招牌内容为“蕲春县彭厨酒店”等字样,是一家以中餐制售为主的餐饮门店。经营面积约670平方米,分上下两层楼,内设零散台位31台套和8个包厢,食品从业人员17人(其中服务员8人,厨师9人,健康合格证明均在有效期内)。开业后因店里股东发生变化,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22日将原办理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由“蕲春县老彭厨酒店”统一变更为“蕲春县彭一厨酒店”,其他登记信息未变。
另查实,当事人实际核准登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信息中不含“网络经营”。2025年10月份,当事人为了尽快在抖音外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在未取得网络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已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利用PS技术将《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中的主体业态信息进行了修改,自行添加了“含网络经营”字样,其他信息未变,制作完成后将伪造的“含网络经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至抖音外卖平台,开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发时,当事人门店收银虽已损坏,但通过查询当事人入驻抖音外卖平台至案发日的结算凭证,交易总金额为11074元。案发后当事人对网店作了下架处理。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