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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雄升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3074824625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荆山夏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3
(2026)浙0784民初1133号
定作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任丘市弘宝丽门业有限公司,刘**
永康市人民法院
2
2025-05-26
(2025)浙0784民初4189号
修理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鑫派门业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3
2024-11-06
(2024)浙0784民初50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曾**
永康市人民法院
4
2021-11-12
(2021)浙0784民初6151号
定作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乐清市粤港金属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5
2021-10-18
(2021)浙0784民初6151号
定作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乐清市粤港金属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6
2020-06-30
(2019)浙0784民初7575号
定作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7
2019-11-25
(2019)浙0784民初7575号
定作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8
2019-03-06
(2019)浙0784民初921号
承揽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联发门业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9
2022-04-27
(2022)浙0784执144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乐清市粤港金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50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0-09-09
2020-04-10
(2020)鲁07民辖终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20-07-08
2020-06-30
(2019)浙0784民初7575号
定作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5-22
2020-04-22
(2020)浙07民辖终183号
定作合同纠纷
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19-11-22
2019-11-14
(2019)鲁0724民初42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潍坊泰源建材有限公司、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4-23
2019-03-14
(2019)浙0784民初921号
承揽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山东联发门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6-06
2017-11-28
(2017)浙0784民初6586号
定作合同纠纷
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吉林市辰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康应急罚决﹝2025﹞第000026-2号
2025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发现,永康市恒鑫涂装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未设置明显标志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永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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