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德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81787263364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南环路北侧大唐盛世小区8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1-04
2016-11-04
(2016)赣0481民初107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徐**与瑞昌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瑶友爱花炮厂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3166.82元
民事案件
2
2016-11-04
2016-11-04
(2016)赣0481民初107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徐**与瑞昌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浏阳市大瑶友爱花炮厂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3166.8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瑞市监处罚〔2026〕110号
2026年2月10日,我局接到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有关瑞昌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当天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仓库向其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九瑞市监(产)检结〔2026〕021001号)、《检验报告》(编号:SD-TXZJ/20260106764、SD-TXZJ/20260106765),并就当事人仓库内待销的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本局于2026年3月5日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我局未对涉案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周德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违法事实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2026年3月25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瑞昌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03月10日,已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主要从事C、D级烟花、爆竹销售业务。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检验,当事人销售的精品发财炮(鞭炮)引燃装置(引火线)、引燃装置(引燃时间)不合格;富贵吉祥(组合烟花)结构与材质中筒体之间有安装隔板与GB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第5.4.5条的条款要求不相符,筒体之间不应安装隔板,结构和材质项目不合格。上述两款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精品发财炮(鞭炮)是在2025年12月17日从荣祥厂(万载县荣祥花炮制作有限公司)采购的,共进货15箱,该批次精品发财炮(鞭炮)生产日期/批号均为:2025-06-15。该型号精品发财炮(鞭炮)进货价在138.5元/箱,产品规格:600封/箱,总进货价:2077.5元,验收单品名:1层电光。从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除备样30封尚未销售外,该批次的其他精品发财炮(鞭炮)已全部销售完毕,一共销售了8970封,即14.95箱,销售单价为0.3元/封,180元/箱,销售和未销售的总货值为2700元,违法所得为620.5元。
富贵吉祥(组合烟花)是在2025年12月20日从金星厂(上栗县金星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采购的,共购进100箱。该批次富贵吉祥(组合烟花)生产日期/批次均为:2025-12-19。该型号富贵吉祥(组合烟花)进货价在27.7元/箱,总进货价:2770元,验收单品名:金星36发。富贵吉祥(组合烟花)从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2月1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除备样5箱尚未销售外,其余95箱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为36元/箱,共计100箱,销售和未销售的总货值为3600元,违法所得为788.5元。上述两款烟花爆竹的总货值为6300元,总违法所得为1409元。
对当事人作一般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精品发财炮(鞭炮)30封、富贵吉祥(组合烟花)5箱;
2.没收违法所得1409元;
3.罚款11000元,罚没款合计12409元,上缴国库。
11000.00元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2
九瑞市监产处罚﹝2024﹞9号
瑞昌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70516.80元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