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盐城市沈字五粮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钰梁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913MA1XL4GA80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黄海街道钱江方洲小区南区商铺B幢1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4〕G00052号
2023年8月13日,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油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当事人对抽检过程无异议。2023年9月8日,江苏佳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JX-GG-6111-445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9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本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油条都是当天自行加工销售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油条当天一共制作了80根,销售的价格是2元/根,每根油条的利润约为0.5元,其中被抽检了12根,其余68根当天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油条销售额合计160元。违法所得160元。。当事人陈述2023年8月13日因厨师请假,临时帮忙制作油条的人在制作过程中添加明矾(购买的油条伴侣)时没掌握好剂量,不是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前也没有发生过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当事人于本局询问期间提交了整改报告。
罚款金额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00.00元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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