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广灵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泳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23MA0K2HLT3K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永安街和阳路交叉口西南160米广灵碧桂园4座1号商铺二楼物业服务中心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0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广灵分公司
广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市监处罚﹝2025﹞139号
经查,该物业公司服务广灵碧桂园小区的409户水表和48户电表无检定合格贴、无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证书,当事人已构成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元
500.00元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2
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0号
2024年8月2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县住建局对位于广灵县壶泉镇永安东街的广灵县碧桂园小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物业办公室使用的2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物业办公室2具灭火器底圈及颈圈均无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值、出厂年份的钢印),责令限期改正后于2024年9月6日对其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区物业未将存在隐患整改完毕(物业办公室仍有1具灭火器底圈及颈圈均无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值、出厂年份的钢印);存在《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7.1.1条中“筒体无钢印或内容不全”的不合格现象,依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XF588-2012第7.2条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该小区物业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广灵分公司,性质为非人员密集场所,其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0024号和〔2024〕第0026号(复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消限字〔2024〕第0449号、《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广消产判字〔2024〕第0007号、现场照片及询问笔录1份等证据证实。
给予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广灵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广灵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