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峰口童文志冷冻食品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童红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3MA4E487EX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洪湖市峰口镇创业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湖市监处罚〔2026〕112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之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贮藏食品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