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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加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080553202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金帝银泰城3幢204室-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03
(2021)浙0602民初973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绍兴蓝若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02-21
(2022)浙0602民初5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绍兴科蒂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1-12-08
(2021)浙0602民初973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绍兴蓝若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1-11-09
(2021)浙0602民初973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绍兴蓝若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0-07-08
(2020)浙0602民初431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x**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0-07-08
(2020)浙0602民初431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宣*,顾**,顾*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7
2019-07-18
(2019)浙06民终2610号
相邻关系纠纷
x**
绍兴市越城区黑猪餐饮店,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绍兴金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5-10
(2018)浙0602民初6174号
相邻关系纠纷
沃**
绍兴市越城区黑猪餐饮店,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绍兴金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9
2019-05-10
(2018)浙0602民初6174号
相邻关系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绍兴金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10
2019-03-01
(2018)浙0602民初6174号
相邻关系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绍兴金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03
2020-07-23
(2020)浙0602民初4317号
宣*、顾*等与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943.9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7-21
2019-03-25
(2019)浙0602民初348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与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21.88元
民事案件
3
2020-01-01
2019-05-15
(2019)浙0602民初48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与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1-01
2019-05-16
(2019)浙0602民初48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与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17
2019-01-24
(2019)浙0602民初3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与何**、楼**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8-13
2019-05-15
(2019)浙0602民初48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7-22
2019-05-23
(2018)浙0602民初6174号
相邻关系纠纷
沃**与绍兴金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12-18
2018-09-13
(2018)浙0602民初96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与陈**、绍兴市越城区艾耐威尔网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市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15号
当事人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777号金帝银泰城负一楼垃圾房实施了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市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
2023-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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