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龙骨罐养生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永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91MA0R62480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财富文苑5号楼4单元113室2号-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康市监处罚〔2023〕02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3年06月05日,经分管领导审批,填写了《立案审批表》报局领导批准立案,指定由马永兰、张建军两名同志负责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并通过对当事人违法事实和证据的分析,我局认定当事人康巴什区龙骨罐养生馆发布“299元减6-20斤”的广告用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的规定,构成涉嫌发布广告宣传使用禁止用语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项“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使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违法行为,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给予处罚如下:
罚款:500元。
500.00元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