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农小锦农产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锦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4CLX1P0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干河街道肖台社区三组4排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57号
现查明,当事人仙桃市农小锦农产品经营部从于2025年9月从湖北高品坊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干刁子鱼”产品,并在抖音平台上架经营,前期经营的“干刁子鱼”产品标签信息使用的为湖北高品坊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信息。从2025年11月开始该经营部又从仙桃市江汉平原农贸大市场兄弟冷冻商贸行(湖北省三佳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散装大箱的“干刁子鱼”产品进行销售,其为了尝试推广自己品牌在从购进兄弟冷冻商贸行(湖北省三佳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干刁子鱼”产品后,加贴自己所印标签进行销售。到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起,仙桃市农小锦农产品经营部从仙桃市江汉平原农贸大市场兄弟冷冻商贸行(湖北省三佳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共购进“干刁子鱼”产品四次,购进总数量为105公斤,购进的货值金额共计:3597.5元,其在抖音平台以14.9元/袋(250g/袋)的价格上架进行销售,共计销售420单。到案发之日,上述105公斤420单“干刁子鱼”产品匀已销售完,销售金额为6258元,因其为网上销售,其快递费每单为3元、包装纸箱费为2元、胶带及耗材费为0.3元、平台服务费为0.38元,其他成本为5.68元/单。420单其它费用计2385.6元。成本价共计5983.1元,最后获利274.9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74.9元;
罚没款共计5274.9元,上交国库。
5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