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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司亚楠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322668161541L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博罗县杨村镇星光村路口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25
(2018)沪0112民初27835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许**
王**,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
2019-01-17
(2018)沪0112民初275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许**
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0
2019-11-27
(2018)沪0112民初27835号
股权转让纠纷
许**、王**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75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10
2018-12-07
(2018)沪0112民初27835号之一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许**、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2-01
2018-09-25
(2018)沪0112民初27835号
股权转让纠纷
许**与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2-01
2020-12-23
(2020)沪01民终8118号
股权转让纠纷
王**等与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54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1-05
2019-06-11
(2018)沪0112民初27835号之二
股权转让纠纷
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8-07
2019-11-08
(2019)粤13民辖终353号
(2019)粤13民辖终353号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20-07-28
2018-11-23
(2018)粤1322民初530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王**与孙**、陈**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5-08
2020-03-02
(2020)沪0112执1209号
许**与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1425470.41元
执行案件
9
2019-10-22
2018-10-16
(2018)沪0112民初27559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许**与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22
2019-08-22
(2019)沪01民终630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许**与惠州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98980.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农(肥料)罚﹝2025﹞9号
2025年5月16日,龙门县龙江镇一菜农吴小罗向本机关反映,其向当事人采购的35吨有机肥在秋葵上作基肥使用,秋葵出现大面积生长不良、死苗、根系发育受阻等问题,请求本机关对秋葵生长不良情况进行调查。2025年5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菜农进行询问调查,对购进涉案有机肥的数量、价格、秋葵生长不良情况进行调查。其提供了从当事人购进涉案35吨有机肥的付款交易记录。2025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调查,证实了菜农于2025年2月、3月份在该公司购买了35吨简易包装(外包装没有标示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的有机肥。经菜农及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双方确认,执法人员对涉案批次的1包有机肥进行抽样送检。2025年6月13日,本局收到由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有机肥经检测,所测项目“水分”和“种子发芽指数(CI)”不符合NY/T525-2021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16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送达该报告(报告编号:202500502),法定代表人现场签收,执法人员告知其15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本机关收到当事人的复检申请。2025年6月至9月,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该菜农种植的秋葵生长不良原因及产量损失进行调查,认定有机肥不合格是影响秋葵生长不良的原因之一。经评估,受损区总计减产102296千克,经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共造成人民币388723.28元损失。2025年9月15日,菜农向本机关反映,博罗县柏塘镇华禾生态农场于今年初在当事人购买一批有机肥施用作物后同样出现生长不良的现象,要求本机关核实查证。2025年9月18日,我局与博罗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到博罗县柏塘镇华禾生态农场进行调查。农场管理人员证实,该场于2025年1月份在当事人购买10吨简易包装(外包装没有标示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有机肥用于种植蔬菜使用,施用约2吨后,发现蔬菜出现异常,立即与该公司反映该批有机肥有质量问题。之后,该公司派人将剩余的8吨有机肥拉回厂家,重新置换另一批10吨有机肥,该批有机肥施用了约8吨,仍发现蔬菜出现异常,剩下约2吨未再施用。经农场管理人员指认,本机关执法人员对该场用剩约2吨的有机肥进行抽样送检,检测项目靶向“种子发芽指数”。2025年10月16日,本局收到由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5200867),该有机肥经检测,“种子发芽指数(CI)”不符合NY/T525-2021标准要求。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不合格有机肥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服务”的规定,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柒拾伍元(¥18675元)2.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肆佰伍拾元(¥51450元)(按商品货值金额3倍计算)。
51450.00元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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