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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洢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世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3MA457DT747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和路76号万千世纪城3号楼3层2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二七市监处罚〔2026〕53号
2025年11月17日,我局收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药交函〔2025〕30号转办函,显示河南南洢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抖音平台开设的抖音电商“许昌臻选”销售药品。接函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登记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和路76号万千世纪城3号楼3层2号商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抖音平台开设电商店铺“许昌臻选”,对外销售中药饮片产品,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经批准,我局于2025年12月26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河南南洢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药品网络销售备案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22日起,通过抖音平台开设的电商店铺“许昌臻选”,对外销售桑葚、杭菊、黄芪、玫瑰花、茯苓(200g)、茯苓(180g)、麦冬、当归、番泻叶、百合、甘草片、酒黄精12款中药饮片产片。该公司抖音店铺实际经营地址为许昌市建安区承光路雅居乐国际花园小区,由陈世培负责日常管理,经营模式为客户线上下单付款后,工作人员从许昌胖东来百货超市代购相关产品,再通过快递邮寄给买家。该公司购进涉案中药饮片购进方式部分线下现金采购,部分购货小票因邮寄给客户现已缺失,购进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自2025年6月22日至2026年1月7日期间,该公司以19.9元/瓶的价格销售桑葚(130g/瓶)16瓶,该产品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滋阴补血,生津润燥。用于肝肾阴虚,眩晕耳鸣,心悸失眠,须发早白,津伤口渴,内热消渴,肠燥便秘;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19.9元/罐的价格销售杭菊(40g/罐)7罐,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散风清热,平肝明目,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头痛眩晕,目赤肿痛,眼目昏花,疮痈肿毒;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25.9元/瓶的价格销售黄芪(100g/瓶)13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补气升阳,固表止汗,利水消肿,生津养血,行滞痛痹,脱毒排脓,敛疮生肌。用于气虚乏力,食少便溏,中气下陷,久泄脱肛,便血崩漏,表虚自汗,气虚水肿,内热消渴,血虚萎黄,半身不遂,痹痛麻木,痈疽难溃,久溃不敛;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19.9元/瓶的价格销售玫瑰花(50g/瓶)8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行气解郁,和血,止痛。用于肝胃气痛,食少呕恶,月经不调,跌扑伤痛;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39.9元/瓶的价格销售茯苓(200g/瓶)1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利水渗湿,健脾,宁心。用于水肿尿少,痰饮眩悸,脾虚食少,便溏泄泻,心神不安,惊悸失眠;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冀20170020;生产企业:北京同仁堂(安国)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以29.9元/罐的价格销售茯苓(180g/罐)18罐,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利水渗湿,健脾,宁心。用于水肿尿少,痰饮眩悸,脾虚食少,便溏泄泻,心神不安,惊悸失眠;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76.9元/瓶的价格销售麦冬(200g/瓶)4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养阴生津,润肺清心。用于肺燥干咳,阴虚痨嗽,喉痹咽痛,津伤口渴,内热消渴,心烦失眠,肠燥便秘;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57.9元/瓶的价格销售当归(80g/瓶)5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补血活血,调经止痛,润肠通便。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月经不调,经闭痛经,虚寒腹痛,风湿痹痛,跌扑损伤,痈疽疮疡肠燥便秘;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17.9元/瓶的价格销售番泻叶(50g/瓶)5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泄热行滞,通便,利水,用于热结积滞,便秘腹痛,水肿胀满;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42.9元/瓶的价格销售百合(120g/瓶)1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养阴润肺,清心安神。用于阴虚燥热,痨嗽咳血,虚烦惊悸,失眠多梦,精神恍惚;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20160153;生产企业: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以24.9元/瓶的价格销售甘草片(120g/瓶)1瓶,外包装标注“产品属性:中药饮片;功能与主治:补脾益气,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缓急止痛,调和诸药。用于脾胃虚弱,倦怠乏力,心悸气短,咳嗽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规定,结合相关自由裁量权,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385.1元;2、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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