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定点足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定点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6MACRB7BQ5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通讯市场商住楼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住建罚决字﹝2024﹞第000018号
当事人平阳县定点足浴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通讯市场18号实施了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25
2
平住建罚决字﹝2024﹞第000016-1号
当事人在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通讯市场商住楼18号实施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
5500.00元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25
3
平昆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98号
当事人:平阳县定点足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某执法部门: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6日18时55分,当事人平阳县定点足浴有限公司在昆阳镇通讯市场商住楼XX号,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