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佳木斯市前进区富康乐日用品健康生活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长文注册资本:0.002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04MA19G0GC4D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前进区保卫路保卫社区(0454街区2号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前市监处罚〔2026〕11号
经查,佳木斯市前进区富康乐日用品健康生活馆与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有新时优品、国珍等产品的经销权,每两周对其他加盟商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课件内有部分产品功效介绍等内容,如,国珍辅酶Q10软胶囊“供养心肌、保护心脏、延缓衰老、天然抗氧化、补给精力、保护肝脏、提高生殖质量”;复合肽宣传“修复胃肠粘膜、强免疫抗疲劳、低聚肽、好吸收”;破壁松花粉宣传“松黄(松花粉)气味甘无毒、主治心腹寒热邪气、利小便、消瘀血、久服轻身益气力,延年”,课件内的上述产品在当事人店内销售,产品价格标识采用印在产品包装上的标注方式。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和全部产品的合格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建议处以以下处罚: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建议处以以下处罚: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
2026-05-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