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明鑫宫酒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安基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23MA72PN297F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榆中县高崖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罚〔2025〕50号
经查,当事人榆中明鑫宫酒店(个人独资)的负责人刘安基于2025年1月15日从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合顺水产批发部以每箱310元的价格购进一箱鸭肉卷(规格:450g*50袋,单位:件,数量:1,单价:6.2元,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4日,保质期:365天),外包装箱和里面小袋均无标签标识。截止执法人员查扣时负责人刘安基称购进的该箱鸭肉卷,自用14袋,未向外出售,剩余36袋,货值金额为310元。负责人刘安基陈述因检查当天员工不清楚进货票据存放位置,2025年6月17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复查的时候刘安基现场提供了上述鸭肉卷和5件巴西进口冷冻去骨牛肉(肩胛肉)的进货票据和相关资质证明。以上事实,当事人均认可。
对榆中明鑫宫酒店(个人独资)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