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品川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灵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803MA2DL3GJ2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浙汇农城D栋一层117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江市监处罚〔2025〕236号
被处罚人卢某某2025年5月20日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浙汇农城D栋一层117号销售的精品小红薯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22.59元,上缴国库; 二、罚款人民币4500元,上缴国库。
4500.00元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2
衢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03号
2023年11月28日,我大队对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浙汇农城D栋一层117号的衢州市衢江区品川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鉴于该单位自检查之日起主动停止营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减轻处罚
给予卢灵云投资经营的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浙汇农城D栋一层117号的衢州市衢江区品川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衢州市衢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