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刘首静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首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AJP0YH4T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七星关区林口镇林前村街上(邮政局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2025]162号
经查明,当事人称别人上门推销购进以下化妆品:1.标称广州市圣风化工有限公司出品的“云南中药牙膏(齿易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91号,生产许可证:XK/6-1087632,执行标准:GB/T8372,限用日期:20240120,净含量:180g),共10支,6元/支,当事人以10元/支的价格销售,直至2025年6月5日被本局查获时,超过限用期限1年136天,剩余6支被查获;2.标称广州市纳娜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云南中药牙膏(消焱祛痛)”(编号:粤妆20170172,产品标准:GB/T8372-2017,限用日期:20230502,净含量:180克)共10支,6元/支,当事人以10元/支的价格销售,直至2025年6月5日被本局查获时,超过限用期限2年34天,剩余6支被查获;3.标称好来化工(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重薄荷牙膏”(产地:广东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115,产品标准;Q/HLHG17合格,净含量:90克,生产日期:20200409,限用日期:20230409)共10支,4元/支,当事人以6元/支的价格销售,直至2025年6月5日被本局查获时,超过限用期限2年57天,剩余2支被查获。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货值金额按当事人陈述的销售价格计算为132元(10×6+10×6+6×2)人民币。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存在潜在的化妆品安全隐患,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地点、数量的事实;
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七星市监强字[2025]11-6号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的数量;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
5.相片10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
6.光盘1张,记录执法全过程。
以上证据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经办案人员查证核实。
罚款1.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