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省佰禾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亚春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422MA15A7G337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东辽县建安镇小街西侧0450-101(粮库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辽市监处罚﹝2026﹞7号
、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经营有多处错别字标签的产品,并由该公司自主经营的拼多多网店对外销售,含多处错别字标签的产品共计生产经营113盒,每盒250克,拼多多销售价格为7.90元,当事人能提供上述产品的原(辅)料使用记录表、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当事人对上述内容表示认可。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应当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一)文字、符号、数字的字号、字体、字高不规范,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繁体字,或者外文翻译不准确以及外文字号、字高大于中文等的;”之规定,当事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经营有多处错别字标签的行为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的范围内。2、经查,当事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经营的椰蓉手撕软麻花配料表未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写“等”字省略了其他配料,同时,最后括号内的(椰蓉、麦芽糊精)的归属不明确,上述产品共计生产经营113盒,每盒250克,拼多多销售价格为7.90元,货值金额为892.70元。当事人能提供上述产品的原(辅)料使用记录表、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当事人对上述内容表示认可。上述配料表未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的行为不在《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的范围内。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4.1.3.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4.1.3.1.4的要求标示名称。(4.1.2.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892.70元;2、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