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平南镇黄连凤杂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连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21MA5MD5CB7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平南县平南镇平马路环城高中旁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4〕335号
经查,本案当事人的经营者黄连凤于2012年01月18日在平南县平南镇平马路环城高中旁边开设平南县平南镇黄连凤杂货店,从事食品、日用品等销售活动。从2024年6月15日起,当事人在没有办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活动。当事人从平南街道其他的烟摊购进真龙(起源)卷烟等23个品种的烟草制品,摆放在该店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截至2024年7月24日,当事人购进真龙(起源)卷烟等23个品种共计310包价值5085.00元的烟草制品,对外销售了真龙(起源)卷烟等23个品种的烟草制品共130包,获得销货款2251.00元,获得利润159.00元。余下真龙(起源)等23个品种的烟草制品共计180包按进货价计算共价值2993.00元的烟草制品尚未售出。我局认定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经营总额为5244.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59.00元,上缴国库;
2、处以违法经营总额5244.00元的28%罚款,即罚款1468.32元,上缴国库。
1468.32元
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