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随州市曾都区麦佳甜品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裴艾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00MA4A5T1H5E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随州市东城街道聚玉街15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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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曾都市监处罚〔2026〕99号
经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囍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报告显示检测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1.73。 经查,当事人系线下实体经营主体,未入驻线上外卖平台,主要在经营场所内从事传统糕点、随州特色糕点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当事人口述称,2026 年 4 月 10 日通过淘宝店铺“上海兴旺食品配料商城”购买食品添加剂奥凯牌脱氢乙酸钠1袋(规格1公斤/袋),购买金额32.53元,并于 2026 年 4 月 12 日完成签收,能提供线上购买凭证。2026年5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储物货架上发现上述未使用完的奥凯牌脱氢乙酸钠,经现场称重,剩余净含量975克。 当事人未建立食品生产销售记录,无法查实该批次脱氢乙酸钠具体应用于哪些糕点品类。据当事人陈述,因4月气温偏高,仅于2026年4月15日当天在制作囍饼过程中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添加时未使用计量器具精准称量,仅徒手抓取少量。2026年4月15日生产该批次抽检不合格囍饼共12个,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监督抽样时购买6个,剩余6个面向零散消费者对外销售;囍饼销售单价15元/个,本次批次货值金额合计180元,故违法所得180元。 2026年5月18日,当事人收到上述检测报告后,当日在经营场所张贴食品召回公告,该食品的销售对象均为附近的居民(流动散客),至今无消费者退回,也未接到关于上述囍饼的食品安全问题投诉。...[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五个裁量阶次。(二)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少于法定的处罚种类或者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给予行政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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