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2JFE1JX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工业园区振兴路南侧(嘉兴艾斯伦科创园管理有限公司内1幢503、50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5〕291号
当事人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年度报告。2025年3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核准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该住所查无此公司,通过登记信息中预留的电话联系当事人,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属于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