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9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金飞注册资本:7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Y6EU31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汪家圩乡汪家大道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3
(2026)赣0983民初2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6-02-10
(2026)赣0983民初4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6-01-28
(2026)赣0983民初2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04-28
(2025)赣0983民初289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杨**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02-24
(2025)赣0983民初211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5-01-20
(2025)赣0983民初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扩顺实业有限公司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将乐县赣发物流有限公司,涂**,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4-12-17
(2024)赣0983民初776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黄**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0-08-20
(2020)赣0983民初446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0-07-06
(2020)赣0983民初305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江西瑞州汽运集团凯鑫汽运有限公司
邹*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2
2021-10-12
(2021)赣0827民初22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6238.91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10
2021-02-08
(2021)粤0308行审1791号
其他行政行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0-12-25
2020-12-21
(2020)赣0983执2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江西瑞州汽运集团凯鑫汽运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袁州交(超)罚﹝2025﹞0254号
《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责令整改及罚款
5000.00元
袁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26
2
长县执金井罚﹝2025﹞49号
2025年9月11日19时3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金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长沙县S103春华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人驾驶牌照为赣C4638W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C936Y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运输货物途经此处,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后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车辆驾驶员为付黎明,牌照为赣C4638W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和赣C936Y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行驶证上显示所有人为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付黎明提供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其本人的《从业资格证》,该趟运输是胡金飞安排驾驶员付黎明从汨罗市关山村装载一车沙子江西省高安市附近。执法人员指出该车辆超载运输(具体情况以过磅数据为准),驾驶员不能提供此次运输的超限许可,执法人员要求其通知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来金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进一步询问调查,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025年9月12日,执法人员对赣C4638W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C936Y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称重,经过磅检测该车总质量为 59.77吨,该车为六轴车辆,核载总重量为49吨,超限10.77吨,超限率为21.98%。当日驾驶员付黎明将车辆货物卸载为标载,完成整改。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付黎明调查询问,其承认了擅自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违法事实。因当事人尚未收取运费,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有违法所得。
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圆)。
3000.00元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25-09-23
3
温路政罚﹝2025﹞4033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20日19时10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2线23K+700m(马屿镇)检查时发现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伍元整。
4885.00元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4
鄂交综黄阳枫罚﹝2025﹞1号
超限运输
罚款
5000.00元
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30
5
萍交(超)罚﹝2025﹞0169号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驶公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该违法程度严重,参照《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年版)》序号82之规定,综合考量,责令改正,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24500元) 的行政处罚。违章车辆:赣CBZ867(6轴)承办大队及咨询电话:湘东大队(0799-3461766)
24500.00元
萍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4
6
长交处罚〔2024〕05130007号
-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
6900.00元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24
7
长交处罚〔2024〕15230101号
-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
6900.00元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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