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益民农牧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新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5MA6QLAH95L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绿海路云南电网镇沅供电有限公司与镇沅公路分局之间(佳信酒店综合楼)1幢1层104号-1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镇处罚﹝2026﹞20号
当事人购进的上述批次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分公司生产的“(17-17-17)S40KG“解化大印象牌(尿硫基型]”复合肥料40KG/袋复合肥料,经按《2025年云南省复合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B/T15063-2020《复合肥料》、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检验,“总养分、总氮、有效磷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共购进5吨,购进单价3,780元/吨,销售单价有4.8吨为4,750元/吨,0.2吨为4,500元/吨。当事人未能提供运费、下车费等杂费支付单据,提供了生厂商合法资质、生产许可证明材料、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进货单据(出库单)、微信截屏、销售单等资料。上述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并施用,无法召回。本案货值金额22,550元,违法所得3,650元。
1.没收违法所得3,650元; 2.处以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22,55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26,2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22550.00元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