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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兴星平价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童彩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BM1859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漕河镇豁口社区六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5〕461号
现查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绿色心情”绿莎莎雪糕产品包装、装潢的整体构图、布局、外观颜色等均能够显著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使消费者能够通过该产品的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来判断商品的来源,因而具有显著性。?另“绿色心情”于2012年4月27日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经过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宣传和反复使用,已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案涉格瑞来牌“绿豆心情”棒冰与蒙牛牌“绿色心情”雪糕产品装潢进行比对,二者在色彩搭配、图文设计、位置排列、组合方式等显著特征部分均近似,足以造成两者相互混淆,让人误认为格瑞来牌“绿豆心情”棒冰系蒙牛公司生产的“绿色心情”产品或该产品与蒙牛乳业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于2025年5月8日从武穴市君候科技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案涉棒冰,共购进250箱,40支/箱,进价13.33元/箱,购进价格合计3332.5元,售价1元/支,截止案件调查日已销售110箱,销售价格共计4400元,违法经营额合计10000元。 依据《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当事人销售的康怡?东北奶糕外包装上在限定具体时间、地域条件的情况下,标注有“全国销量第一”的内容不适用《广告法》关于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对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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