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恒居逸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超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23MACDE62C4L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凤凰现代城东一路南段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岐市监处罚〔2026〕6号
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岐山县城区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岐政发〔2021〕9号)文件规定由居民户交纳的垃圾处理费5元/户.月,文件适用范围为岐山县城区(凤鸣片、蔡家坡片)。当事人对该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分两种情况收取:100平方米以下按户收取,每户每月6元,100平米及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每月0.06元。2024年该物业收取493户业主生活垃圾处理费37556.6元,根据岐政发〔2021〕9号文件规定应收27960元,多收9596.6元。2025年1月至10月收取316户业主生活垃圾处理费共计20318.8元,根据岐政发〔2021〕9号文件规定应收13945元,多收6373.8元。合计超标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5970.4元。
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未退还金额)12239.4 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叁拾玖元肆角);2、处以违法所得(未退还金额12239.4元)1.5倍罚款18359.1元(大写:壹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壹角)。罚没款共计30598.5元(大写:叁万零伍佰玖拾捌元伍角)。
30598.50元
宝鸡市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