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恒星玻璃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82751561300U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铁西街道快马厂社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23
(2021)辽1004民初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辽阳合成催化剂有限公司
大连恒星玻璃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
2
2021-02-25
(2021)辽1004民初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辽阳合成催化剂有限公司
大连恒星玻璃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
3
2019-08-06
(2019)辽0214民初53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大连恒星玻璃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孙*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1
2022-09-28
(2022)辽0214执17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牙克石市共鑫玻璃纤维厂、大连恒星玻璃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5-20
2021-05-19
(2021)辽1004民初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辽阳合成催化剂有限公司与大连恒星玻璃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市监处罚〔2026〕450号
当事人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电话、邮政专递及企业注册地多次核查,均未找到当事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 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