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松烟镇廖氏购物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丽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9MA6DX0A62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松烟镇遵义路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3]005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4日,在红花岗区***市场批发部进购了泥鳅(淡水鱼)16.50斤,进价为18.60元/斤,截止2023年6月16日已售完,销售价19.50元/斤。2023年5月18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泥鳅(淡水鱼)进行了抽样,2023年6月16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 FHN2023051989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计算,其违法所得为14.85元,其货值金额为321.7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检验报告、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现场笔录、检查图片、询问笔录、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召回公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经营有泥鳅(淡水鱼)的事实;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其经营行为和身份;
3.询问调查笔录1份、进货单据1份、供货商营业执照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事实及涉案食用农产品的进销货、履行进货查验责任的情况;
4.检验报告1份,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事实;
5.承诺书1份,召回公示图片2份,召回公示原文1份,证明当事人及时、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
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遵义市余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1-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遵义市余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