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思军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422MA75X7GQ8P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工业园区(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3
(2026)豫0711民初5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奥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6
(2025)新0103民初10847号
加工合同纠纷
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鸿丰广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2
(2025)粤73民终27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瑞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4
2025-02-25
(2025)鄂0111民初2167号
产品责任纠纷
陈**
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泉州万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12-25
(2024)浙0521民初5428号
产品责任纠纷
邱*
宁夏仁慈缘商贸有限公司,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6
2024-06-26
(2024)粤0113民诉前调122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瑞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7
2022-12-22
(2022)宁0104民初184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邱*
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28
(2025)粤73民终27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瑞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6〕121号
经查,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3日,于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工业园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宁夏银川市设有销售业务部,负责网络销售工作。2022年7月31日,银川销售部工作人员在1688平台开设的网络店铺(店铺名称:1688-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架了吉泰康寿沙棘原浆产品,商品详情页中含有“1袋30ML原浆≈300粒沙棘鲜果,营养价值超普通沙棘3倍”广告内容;2023年6月6日,工作人员又上架了有芹沙棘原浆产品,商品详情页中含有“沙棘VC含量≈柠檬的14倍西红柿的26倍苹果的64倍”广告内容。
经调查了解,由于上述产品详情页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同款产品,且上架前未经严格审核,所以当事人并未发现发布的广告中引用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且无明确出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本案未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本案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2
固市监处罚〔2026〕21号
2026年3月17日宁夏广告监测平台监测线索(编号:00120260318111659686;编号:00120260319055314823),宁夏福寿康宁大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1688平台发布沙棘原浆广告,广告语含有“每100克沙棘中维生素C含量,约山楂的20倍约西红柿的80倍约苹果的200倍,”;发布刺梨原浆广告,广告语中含有“刺梨-富含天然VC,每100g刺梨中含量约是猕猴桃的10倍,山楂的25.5倍,柑橘的50倍”,以上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责令你公司停止发布广告,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