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绍兴贤恒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小瑞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2JP8LA1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机电城3幢117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7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关兴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贤恒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1
(2024)浙0105民初150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关兴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贤恒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0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关兴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贤恒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6〕324号
当事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依法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上述企业已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分别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均未向我局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3-2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