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辰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8MABUTLKL9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88号401、4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滨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246号
2024年09月13日,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杭州国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杭州国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的处罚,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杭州银行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杭州国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5100.00元
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30
2
滨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40号
2023年12月07日,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杭州国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杭州国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未穿管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使用未穿管的电器线路,并于十五日内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扫描本决定书上二维码缴纳罚款或将罚款交至杭州银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杭州国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未穿管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1100.00元
杭州市滨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