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德柏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珊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16MA64EB0Q0Q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石柑路40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双市监处〔2025〕51012225000072号
接投诉举报,2025年01月0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石柑路40号1层的双流区德柏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向该超市负责人李向军出示执法证件后,该超市负责人李向军全程陪同检查。现场查见情况如下:1、现场检查时该超市大门敞开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该超市共有2名工作人员,该超市负责人李向军现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双流区德柏超市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116MA64EB0Q0Q)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5101160171836)。该超市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证照详情见证据提取单。2、执法人员在超市货架上发现有一袋品名为“宏雨轩早春绿茶”的食品在销售。该食品外包装正面有“宏雨轩早春绿茶;净含量:100克;雅安市名山区藕花茶厂”等信息,背面有“产品名称:早春绿茶(栗香型)【蒙山炒青茶】;配料:茶树鲜叶;规格:100克;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见背面喷码处(生产日期:2023/06/10)”等信息。商品详情见证据提取单。3、执法人员现场对品名为“宏雨轩早春绿茶(生产日期:2023/06/10)”的食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详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成双市监行强字[2025]JJ010201号)及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5JJ010201)。4、现场检查情况已拍照留存。
1.警告;2、没收品名为“宏雨轩 早春绿茶”(生产日期:2023/06/10)的商品一袋;3、罚款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000.00元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2
2
成双市监处〔2024〕51012224000471号
现查明:
1、双流区德柏超市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石柑路40号1层,经营面积58平米,有两名员工。该经营部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116MA64EB0Q0Q)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5101160171836)。该超市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该超市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
2、我局执法人员在超市方便面专区货架上发现有六袋品名为“统一巧面馆 老坛酸菜牛肉面”的食品在销售。该食品外包装正面有“统一巧面馆 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20克,面饼:80克”等信息,背面有“20231223CD1209:40、生产日期及制造商代码:标示于包装袋背面(20231223CD1209:40)、保质期:6个月”等信息。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3、上述食品是2024年1月黄珊珊的父亲从食品城进的货,共进购了7袋,进购价为2元每袋,销售价为3元每袋。2024年8月10日19时58分售卖了一袋,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时扣押了六袋。
4、当事人经营面积58平米,根据《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食品小经营店包括食品小销售店、小餐饮店。”和第二款“食品小销售店是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食品销售经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不含 100平方米),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的个体食品经营者。食品销售经营场所包括食品销售、贮存等区域。”的规定,定性为食品小经营店。
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成立,涉案商品7袋,售价3元/袋,货值金额21元。
罚款0.10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1000.00元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