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弘星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小娟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521MA66AT8E2W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北新国际1幢1层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叙市监处罚〔2023〕223号
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
没收过期“江中”牌健胃消食片7盒和“鲁抗”牌注射用头孢唑林钠3支;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2
宜叙市监处〔2023〕51152123000530号
当事人于2022年3月18日,从四川省铭源药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上述批次由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当时购买了50盒,购进价格为4.5元/盒,购货款为225元。该药的销售价格为8元/盒。在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8日检查之日止,还剩7盒该药,货值金额56元。当事人又于2021年10月29日从四川宜宾正源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由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鲁抗”牌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当时购进了100支,单价为0.75元/支,购货款为75元。该药的销售价格是2元/支。在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8日检查之日止,该药还剩3支,货值金额6元。上述两种劣药的货值金额共计62元。
从2022年09月,上述“江中”牌健胃消食片超过有效期之日至2023年6月8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药品,没有违法所得;从2023年01月24日,上述“鲁抗”牌注射用头孢唑林钠超过有效期之日至2023年6月8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药品,没有违法所得。
没收物品0.0062万元,罚款2.0000万元
20000.00元
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