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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丽思健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凤玲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8MAE21QLJXF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61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姑苏市监处罚〔2025〕X00161号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有“喜乐地丽思健专卖店”的店铺,销售有“崎野医生皮肤湿痒型导光凝胶膏”。该商品为医疗器械,器械名称为“导光凝胶”,备案号为“豫港械备20240321号”。 备案人名称为“河南修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该商品页面,当事人发布有“抗炎止痒 远离皮肤病”、“专攻顽固湿疹瘙痒”、“直击痒点 快速便捷 不易反复”等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但该商品备案的预期用途仅为“用于光子治疗过程中隔热和导光,与光子治疗设备配合使用”。上述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未经过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喜乐地丽思健专卖店”的店铺销售“康速痔疮型医用退热凝胶(20g/支)”。该商品为医疗器械,器械名称为“医用退热凝胶”,备案人名称为“江西圣仁实业有限公司”,备案号为“赣宜械备20220021”。 在该商品页面,当事人发布有商品页面宣称有“解决你的后股之忧”、“植物草本温和不刺激 还你健康生活”等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但该商品备案的预期用途为“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上述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未经过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相关依据证明。 当事人广告费用共计560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
1680.00元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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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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