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德怀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21MA344EE72F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沙溪乡永溪村王山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8
(2026)闽0421民初16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商丘润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李**
明溪县人民法院
2
2025-12-01
(2025)闽0421民初720号
劳动争议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黎**
明溪县人民法院
3
2025-10-10
(2025)闽0421民初720号
劳动争议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黎**
明溪县人民法院
4
2025-09-10
(2025)闽0421民初586号
劳动争议
赵**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明溪县人民法院
5
2025-07-29
(2025)闽0421民初719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黎**
明溪县人民法院
6
2025-07-21
(2025)闽0421民初719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黎**
明溪县人民法院
7
2025-07-14
(2025)闽0421民初720号
劳动争议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黎**
明溪县人民法院
8
2025-06-30
(2025)闽0421民初26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林**,吴**,洪**,陈**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明溪县人民法院
9
2025-06-19
(2025)闽0421民初586号
劳动争议
赵**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明溪县人民法院
10
2025-05-15
(2025)闽0421民初247号
劳务合同纠纷
温**
康**,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明溪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4
(2025)闽0421民初26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陈**,洪**,吴**,林**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明溪县人民法院
2
2025-07-14
(2025)闽0421民初26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陈**,洪**,吴**,林**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明溪县人民法院
3
2025-05-12
(2025)闽0421民初26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陈**,洪**,吴**,林**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明溪县人民法院
4
2025-03-12
(2024)闽0403民初5894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三明寰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5
2025-01-09
承揽合同纠纷
三明寰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13
2023-08-07
(2023)豫1402民初49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金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康**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7911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2-04
2023-07-19
(2023)豫14民辖终1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与商丘金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康某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19-01-09
2018-11-13
(2018)闽0421民初1041号
运输合同纠纷
张**与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1-27
2018-11-14
(2018)闽0421民初10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卓**与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1-21
2018-11-08
(2018)闽0421民初1004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明生态罚罚决﹝2024﹞72401号
2024年7月9日,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同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明溪县睿逸炭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该公司年产半补强炭黑11000吨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16条间断裂解线,已分2次完成了10条间断裂解线的验收,目前仍有6条间断裂解线还未开展验收,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的验收材料;裂解炉窑泄漏点烟气收集处理管道已断裂,活性炭处理装置的阀门已锈死,无法打开使用。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卓金珍全程陪同检查,见证执法人员取证过程。经核实该公司目前有6条间断裂解线还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以及《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过程中,应当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1.对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57100元整﹝大写:贰拾伍万柒仟壹佰元﹞;2.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康国明处罚款人民币60700元整﹝大写:陆万零柒佰元﹞
317800.00元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03-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