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鑫亨达商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3MA0Q3LHC05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东风大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前市监处罚〔2025〕149号
2025年7月8日17时03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恒诚家电城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的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鑫亨达商城陈列有5台智能坐便器未张贴水效标识且未能提供进货票据,随即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7月1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7月17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该店销售的5台智能坐便器仍未张贴水效标识也未能提供进货票据。检查上述产品的外包装,未发现存在对应产品的水效标识标注。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 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的;
(二) 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的产品的;
(三) 在网络交易产品信息主页面展示的水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
(四) 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
10000.0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