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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文忠注册资本:13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2921117474461R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阿左旗巴音诺尔公珠拉嘎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0
(2022)内0105民初36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左科林草罚决字﹝2025﹞21号
2024年9月29日,阿拉善左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阿拉善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关于移交非法使用草原问题线索的函》称:有8个非法使用草原问题线索(工矿),其中5处图斑涉及金矿矿区、防洪堤、道路、水池超审批占用草原。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09年至2024年6月期间在阿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伊和布拉格嘎查境内开采金矿占用天然牧草地面积358.46亩,致使草原地上原有植被毁坏,其中因开采金矿、修建排渣场及附属设施、修建停车场及矿区道路,改变了草原用途面积182.88亩(其中采坑面积43.10亩,排渣场面积52.19亩,道路及硬化场地面积64.00亩,停车场面积22.34亩,塔基面积0.06亩,护坡面积1.19亩),未改变草原用途面积175.58亩(其中推毁后未使用面积28.53亩,植被恢复面积147.05亩)。植被未恢复总面积211.41亩(其中改变草原用途面积182.88亩,推毁后未使用面积28.53亩)。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17日取得0.06亩审核手续(审批文号:内林草资许准(1529)〔2025〕1号)。综上,当事人涉案占用天然牧草地面积358.4亩,致使草原地上原有植被毁坏。当事人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限期90日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面积211.35亩),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1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壹佰玖拾肆元整(55194.00元)(计算方法:358.40亩×11倍×14元/亩)。
55194.00元
阿拉善左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