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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源鑫清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官升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992MA70QR0X51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恒叶路陈家营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31号
2025年6月17日执法人员对安康源鑫清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是当事人在生产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塑料杯时,无法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生产的每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只提供了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10日、2023年11月21日这5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记录。二是未设置独立房间的实验室,检验设备在生活区混放。配备的电子天平(仪器编号:836)检验校准日期2021年5月12日,电热恒温干燥箱(型号:202-00A)校准日期2021年5月12日。配备的2个量筒(规格250ml±1ml和500ml±1ml),直尺(规格30cm),游标卡尺(规格15cm,LL30090)上述三种量具均未发现检验校准证明。三是生产车间原材料堆放混乱,操作人员直接接触产品,未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安市监责改〔2025〕2-1号),要求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承认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塑料杯在2024年度、2025年度每批次都没有进行出厂检验。有时只是简单的测量一下生产的产品质量,也没有记录。当事人以前在厂房对面有一间独立实验室,后来因为感觉不方便,就将检验设备搬至生活区。因出厂检验不检微生物,所以就和生活区混放。配备的电子天平(仪器编号:836)和电热恒温干燥箱(型号:202-00A)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后,从2022年5月12日起至今3年没有进行检验校准。配备的2个量筒(规格250ml±1ml和500ml±1ml),直尺(规格30cm),游标卡尺(规格15cm,LL30090)也没有进行检验校准。 综上,安康源鑫清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的一次性塑料杯未执行出厂检验和使用未定期检验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
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 1、警告。 2、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元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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